國際上較成熟的碳
市場已產生基于
碳金融的金融
衍生品。金融衍生產品對于實際金融資產有較大的放大作用。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中衍生品過度交易導致的放大作用造成了巨大危害,活生生的教訓告誡各國金融體系中的金融機構要重視資產泡沫的危害。從金融衍生產品長期發(fā)展的實踐經驗可預測:當我國碳金融發(fā)展到較高層次時,
碳交易相關的衍生產品在達到碳交易風險分擔和投資目的的同時會帶給我國碳金融市場較大的碳資產泡沫化風險。為應對此類風險,我國的金融體系監(jiān)管機構必須設計嚴格的監(jiān)控機制、限制過度的金融創(chuàng)新、嚴密監(jiān)控金融衍生品交易,抑制泡沫的自我實現(xiàn);金融機構則需要汲取教訓,控制衍生品的交易量,防范泡沫風險。